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“十四五”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
發改環資〔2021〕969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科技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財政部、自然資源部、生態環境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水利部、農業農村部、商務部、國務院國資委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、市場監管總局、國家統計局、銀保監會、國家林草局、國家郵政局、供銷合作總社:
《“十四五”循環經濟發展規劃》已經國務院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
2021年7月1日
原文:https://www.ndrc.gov.cn/xxgk/zcfb/ghwb/202107/P020210707324072693362.pdf